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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时间:
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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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汽车学子学习热情,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调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汽车工程学院2017年对接收调剂考生将再给以如下优惠政策:

一、汽车工程学院招生调剂优惠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可凭缴费收据报销复试费(包括复试报名费、体检费)。
  2.被我院录取的外校考生,入学后可凭复试产生的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报销交通费;被录取的本校考生,入学后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3.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根据初试成绩进行科研基金奖励。对初试成绩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的,学院将给予3000元的科研基金奖励;对初试成绩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20分(含20分)以上30分以下的,学院将给予2000元的科研基金奖励;对初试成绩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20分以下的,学院将给予1000元的科研基金奖励。
  4.考生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入学后按确认顺序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元,依次递减100元,确认奖励最低额为100元。
  5.为方便考生,我院根据考生到校时间及时组织复试。
二、入学后学校各类奖助政策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研究生新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后直接发放。一等奖:10%,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25%,每人每年4000元。三等奖:40%,每人每年2000元。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后进行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进行一次,在校期间共2次。一等奖:5%,每人每次3000元。二等奖:10%,每人每次2000元。三等奖:20%,每人每次1000元。
  (4)普通奖学金 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
  (2)助研费 每人每月300元,从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发放,每年按10个月进行计算。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31-8068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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