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5〕7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13级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申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院所属导师和研究生申报,每个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二、学校组织评审:根据所报材料和实践成果情况,评选出3名研究生获得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奖,并从中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省级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
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15年5月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申报书及成果材料等报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的材料包括:
1、《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3、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除附件3一式1份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印刷,左侧装订,一式3份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刘瑾名下,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2份报送学科与研究生处。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