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调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汽车工程学院2016年接收调剂考生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招生调剂优惠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可凭缴费收据报销复试费(包括复试报名费、体检费)。
2.被我院录取的外校考生,入学后可凭复试产生的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报销交通费;被录取的本校考生,入学后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3.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根据初试成绩进行奖励。对初试成绩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的部分给予100元/分奖励。
4.考生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入学后按确认顺序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000元,依次递减200元。
5.为方便考生,我院根据考生到校时间及时组织复试。
二、入学后学校各类奖助政策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研究生新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后直接发放。一等奖:10%,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25%,每人每年4000元。三等奖:40%,每人每年2000元。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后进行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进行一次,在校期间共2次。一等奖:5%,每人每次3000元。二等奖:10%,每人每次2000元。三等奖:20%,每人每次1000元。
(4)普通奖学金 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
(2)助研费 每人每月300元,从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发放,每年按10个月进行计算。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531-80683168
高老师 电话:0531-80687017
附一:招生计划
汽车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名,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接收工学、理学等相关专业考生调剂。
附二:导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