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调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汽车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调剂考生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招生调剂优惠政策
1. 所有调剂考生免收2015年研究生复试费。
2. 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凭车票报销复试期间的乘车费用。
3. 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根据初试成绩进行奖励,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区分数线的,对过线部分按照200元/分的标准进行奖励。
4. 考生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入学后我院按确认顺序给予确认奖励,第一名奖励2000元,按顺序依次递减200元。
5. 为方便考生,我院根据考生到校时间及时组织复试。
二、入学后学校各类奖助政策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研究生新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后直接发放。一等奖:10%,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25%,每人每年4000元。三等奖:40%,每人每年2000元。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后进行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进行一次,在校期间共2次。一等奖:5%,每人每次3000元。二等奖:10%,每人每次2000元。三等奖:20%,每人每次1000元。
(4)普通奖学金 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
(2)助研费 每人每月300元,从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发放,每年按10个月进行计算。费用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531-80683168
附一:招生计划
汽车工程学院交通运输领域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6名,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接收工学、理学门类相关专业考生调剂。
附二:导师情况
汽车工程学院交通运输领域载运工具运行安全与节能环保方向现遴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硕士研究生导师11名,其中有省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名,以及全国交通系统优秀工作者、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人员、山东省汽车行业学术带头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