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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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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环节和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和《山东交通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研教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在通过阅读文献资料、专业实践、初步研究并撰写文献综述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学术兴趣,与导师充分交流并共同制定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提前将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的时间、地点、报告人、论文题目等信息在学院内发布公告。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在2015年5月底完成开题报告论证会,各学院要提前制定开题报告论证会方案,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方案包括开题报告会论证时间、地点、论证会程序、考核小组人员名单等内容,考核小组一般由相关领域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
  四、研究生填写并打印《山东交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和《山东交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按要求装订后于论证会前一周交所在学院。
  五、论证会上考核小组就选题的意义,方案正确性和完善性,拟取得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科学意义、经济或社会效益等进行提出评议意见,并根据《山东交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核算后给出开题报告成绩,并做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定。
  六、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所在学院填写开题报告汇总表,连同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评分表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留存一份。
  七、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研究生一般不得更换研究课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改课题者,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改换研究课题,在1-2月内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并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如果学位论文题目需要做文字修改,但主题及研究内容与开题时保持一致,研究生可提交导师签字的情况说明,由考核小组审查并给出是否认可的结论。否则,应按更换论文选题处理。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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