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主要是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的一次全面考核。根据《山东交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期考核办法》(研教发〔2013〕1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主要是我校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的2013级研究生。
二、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1.考核组织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成立考核组,小组一般由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其中学院的院长任组长,全面考核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及实践能力等方面情况。
2.考核实施
研究生按考核要求实事求是填写《山东交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对研究生的品德、学习态度能力、科研及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学院分党委对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考核给出评价意见;考核组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生在科研、实践等工作中表现的能力给出评价意见。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要对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和开题报告成绩进行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中期考核总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组根据指导教师评语及各方面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生考核总成绩的评定。
3.科研及实践能力方面的考核的补充说明
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创新性并开题报告评分≥80;或在校期间作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或已得到正式接受采用证明)一篇及以上与本学科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或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合格:科研能力较强,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经考核认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不合格:缺乏明显的科研实践能力,论文开题报告评分<60分,经考核认定不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对中期考核未通过的2013级研究生,二级学院应给予书面警告,指明努力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在3个月内按文件规定做重新考核。重新考核达到合格后,进入论文阶段并对其实行跟踪培养,其硕士学位论文须进行“双盲”评审;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予其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三、考核时间安排
本次研究生中期考核必须于2015年6月15日之前结束。各二级学院应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和纸质盖章的中期考核汇总表交至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
学科与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3日